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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麻所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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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21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1]136号)和《中国农业科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

1.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对申请人的学位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往届生(已获得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类别)。

③在境外获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申请人,两学位均需认证)。

④“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类别的报考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对申请人外语水平的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2015年6月1日以后下列英语水平测试之一的英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包括TOFEL、IELTS(A类)、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或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或TEM-8)、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具体分数要求见表1。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表1英语成绩要求

考试类型

分数要求

TOFEL

≧72分

IELTS(A类)

≧5.5分

CET-4或CET-6

≧425分

TEM-4或TEM-8

≧60分

WSK(PETS-5)

≧60分


②在英语为官方语言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


  1. 2.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需在研究生院规定的博士生招生报名期间,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完成申请材料上传及报名缴费,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分为首次报名和补充报名。首次报名在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25日,补充报名时间在2022年3-5月。具体事宜见我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电子版材料上传要求

网上报名时,申请人需按要求在网报系统内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未提交电子版材料,报名无效。具体包括:

①硕士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②往届硕士生需提交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需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扫描件(我院应届生可提供学生证本人信息页与注册页扫描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境外获得学位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电子版。

③证明学术水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成果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④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无固定格式)。

⑥符合英语成绩要求的外语水平能力证书扫描件。

⑦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⑧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需要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照片或扫描件。2022年我院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8名(限少数民族考生报考)。

申请人将所有文件打包为rar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考核材料”命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其中扫描件以pdf格式上传,文档以doc/docx格式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文件均命名为“姓名-成绩单/个人研修计划/学位证”等。文件包总大小不超过10M。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是否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后不得更改。

(2)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

通过学科初选的申请人在参加学科复核期间,需按照培养单位相关要求将所有纸质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培养单位相关部门审核。培养单位审核后留登记表等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退还申请人证书原件。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①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还需提交《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加盖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在职研究生还需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

②硕士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③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书,推荐书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或在我院博士报名系统中下载)。

④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⑥往届硕士生提交学位、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本院应届硕士生可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本人信息页与注册页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位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⑦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⑧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⑨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及复印件。

⑩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二)学科考核

学科初选和学科复核由我所统一组织。


  1. 1.初选:2022年1月-2月


(1)材料审核。材料审核组对申请提交的电子版本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材料要求的申请人进入学科初选名单。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在我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学科初选。我所学科考核组遵循院一级学科初选标准审议申请材料、征求报考导师意见,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评价,给出百分制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核申请人名单,并报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初选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学科复核环节。


  1. 2.学科复核:2022年3月-4月


学科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届时详见我所网站公告。


  1. 3.复核内容


(1)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由培养单位组织命题,采用笔试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由学科考核组统一阅卷评分。

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申请人对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笔试部分由培养单位组织命题,命题组织管理、试题审核、安全保密等要求参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农科研生〔2019〕127号)文件执行。

(2)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①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用PPT形式进行陈述,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②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③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

考核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总成绩按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科研团队或报考导师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不得跳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研究所审查

我所材料审核组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审查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院审批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后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反映。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一)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非定向考生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档案全部转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二)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拟录取定向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协议书到达研究生院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定向单位为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在职定向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全院当年博士研究生计划的10%(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无行政职务的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校专职教师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在教学或科研岗位工作证明和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学习的书面同意书后,不受此比例限制。

三、体检

通过学科初选研究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我所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标准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学科复核前不能提交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未按时提交审核材料对应纸质版材料的,取消其学科复核资格。

(三)凡是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学科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通过各种手段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监督方式。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本所的招生工作全环节监督,接受考生投诉。申请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直接向麻类所提出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向麻类纪检部门和研究生院提出。

麻类研究所2022年考生咨询电话:0731-88998507,邮箱:ibfckyc@163.com,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西路348号;

麻类研究所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及投诉举报电话:0731-88998506;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62162692。

(五)本方案中如有内容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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